关于中职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学籍定位刷脸)的说明


关于中职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学籍定位刷脸)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2022)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179号)中:

第十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从入学起至毕业,每学期要通过学籍信息模块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其中第一学期,需要在备案时间内完成电子注册;从第二学期起,需要在开学后三周内完成电子注册。

第十六条  各级学籍管理部门每学期要对所属学校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和在校情况核验、检查通知,学生通过“职校家园APP”在线通过核验,未完成核验和检查的学生标记为未在校学习。学校应如实登记学生的学籍情况,不能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的学生学籍注册和在校情况核验、检查的全日制学生,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学校应依规将其学籍信息注销或变更为非全日制。

第二十二条  自本规程印发起,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学籍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电子学籍负面清单事项,所有学校一律不得触犯,学籍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学籍管理活动,各中等职业学校皆可依规进行。

第二十三条  推行学校学籍管理机构评级、分类监管模式。学校学籍管理机构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每年由省教育厅组织一次评级,A级为优秀级,B级为正常级,C级为重点监管对象级,D级为不合格级。评级的主要标准是评级当年及前一年学校依规办学、正常招生、学籍异动准确性、错误率等,对出现违规办学、重大失误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纳入D级管理,加强监管。分类评级标准和监管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第二十四条  对触犯负面清单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学校学籍管理机构评级降为D级,并在下一年对学校予以重点监管、减少或停止新生学籍注册等处理,并视违规情形通告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责任。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报省教育厅备案,可以代管或指定一个学校代管D级学籍管理机构的全国学生系统和学籍信息模块,直至该学籍管理机构评级升为C级及以上层级。

 

中职学生电子学籍注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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