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河南省工业学校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1、各系部应在每学期放假一周前,根据教务处编制的下学期教学计划,向实习教师下达授课任务书,实习教师则应根据任务书编制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于开学前交生产系部审批。
2、实习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课题训练计划认真设计教案和备课,并于课题训练开始两周前提出器材备料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报主管校长。
3、实习教师应按照“课前指导、巡回指导和结束指导”的要求,认真组织课题训练,并填写实习教学日志和工作小结。
4、学生实习课题的变动,课题训练时数的增减,应由授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实行。学生实习班次的调整、班授课时数的增减,应由授课教师向系部提出,经教务处同意后实行。
5、实习教师应按照“学生生产实习全方位考核”,同班主任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对学生的全方位考核教育,尤其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纪律观念、爱护公物的观念以及安全、质量和文明生产观念的培养和教育,达不到全方位考核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高一级的等级考试。
6、学生实习成绩执行百行制考核办法,并按2:4:4配分,其中20%为安全文明生产、实习纪律和设备维护成绩,40%为课题训练成绩,40%为期未考试成绩。
7、学生期末考试,由授课教师按标准格式编制试卷,经系部批准实行,并备案。
8、实习教师在每班学生实习结束后,应将教学日志、学生实习成绩报生产系部,经审核送班主任汇总,教师备课教案,应由教师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9、系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讨论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应有主讲人和讨论记录。
10、系部在每学期结束前,应召开全体教职人员会议,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布置下学期工作任务。在学期中间,应开展1-2次教学经验交流会或教学管理研讨会,评教评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务处
                                             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