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关于编写授课计划有关规定


河南省工业学校关于编写授课计划有关规定

    为了我校教学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现状,现对编写授课计划和教案作如下规定:
一、授课计划
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编写,应于开学前一周完成。
编写授课计划的依据是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和教学任务书等。
授课计划应经系部审查,教务处主任批准后执行。
经审定批准后的授课计划,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授课计划一式二份,任课教师、教研组各一分。
授课计划时数分配应将学期授课的总时数、讲授、讨论、实验、实习、复习、习题、测验及考试等课型进行合理分配后认真填入表格内。
授课计划中的周次、日期、时数和授课内容应按教学进程表、校历和本课程的周学时具体划定。
授课计划中的时数应按2学时为一单元。
每学期各课程授课计划执行误差掌握在4学时以内。
二、教案
按授课计划规定内容编写教案。
按一次课(以2学时为单位)编写一个教案。
教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授课日期、班级、章节内容、课程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授课方法、教参、教具等。
教案中应体现复习旧课,引入新课和讲授新课,归纳小结和布置作业等步骤及其时间分配。
书写教案要内容正确,深广适度,图文并茂。
教案中的标题要醒目,序号要规范。
 
                                             河南省工业学校教务处
                                                     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