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工业学校委员会业余党校章程


总      纲

        中共河南省工业学校委员会业余党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申请入党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的阵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一章  业余党校的教育方针和任务

        第一条业余党校的教育方针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第二条业余党校的任务主要是做好优秀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入党信念,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使之具有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为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和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的崇高追求。通过业余党校的培养,积极向党组织输送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使更多的渴望加入党组织、符合党员标准的积极分子早日加入党组织,壮大党员队伍,充实党的力量。

第二章    学   员

        第三条凡在校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愿意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并能自觉遵守党校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业余党校学习。
        第四条接收学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1)申请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学员,须提交入校申请。
(2)凡经党校办公室批准后,确定为党校学员的需填写业余党校学员登记表,并同时取得学籍。
       第五条业余党校学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认真完成党校的学习任务;自觉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校内和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学员的考勤与管理
(1) 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讲,记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应事先向党校办公室请假。
(2) 学员无故旷课一次,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按主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
(3)  学习不认真,无故不交作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劝退处分。
        第七条  学员经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档案。

第三章  业余党校的教育内容

         第八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使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学员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
        第十条党的基础知识和入党动机教育。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使学员了解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达到党员标准。
         第十一条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形势教育。结合学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帮助他们澄清模糊认识,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第十二条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通过组织学习英雄模范和本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启发学员从自己做起,牢固树立党性观念,自觉按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理想和成才教育。结合学校的理想教育、成才教育,引导学员把自己的理想、奋斗愿望同党和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
         第十四条业余党校教师由党校办公室负责从学校党委、党支部、团委、系部等有关部门聘请。
         第十五条 坚持正面教育,以生动的事例对学员进行正确的引导,从解决学员思想实际入手,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认识能力。         
         第十六条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中不仅把理论知识准确无误地传授给学员,在教学中还要结合我党、我国及国际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结合我校和学员实际进行教育。

第四章  业余党校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业余党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学团党支部、学生工作党支部、学生科、团委、各系部等部门组成。业余党校校长由学校领导兼任。党校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第十八条业余党校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业余党校经费

        第十九条业余党校办公室每年初做业余党校全年的经费预算,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