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一、借书证的办理
      凡我校教职工和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免费办理借书证。
1、对于新入职的教师,本人携带1寸照片和系(部)主任证明“XXX为我校新入职教师”并签字,直接到图书馆书库办理。
2、对于新生,图书馆集中统一办理借书证,在正式开学后一周内,各班长收齐本班学生照片和本班学生名单到图书馆书库办理。学生本人需上交一张1寸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班级和姓名。要求各书写内容字迹清楚,从而避免借书证上姓名出错。
3、对于后续报到的学生,本人携带一张1寸照片和班主任证明“XXX为我班新生,未办理借书证”并签字,直接到图书馆书库办理。
二、借书证的挂失和补证
1、借书证请妥善保管,严禁一人持多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如果发现非本人使用借书证,图书馆有权扣留此证,并通知借书证持有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书库办理挂失。因借书证遗失,造成的图书财产损失由持证人负赔偿责任。
2、挂失后,如有找到借书证,可直接到书库解挂。
3、补证需交2元工本费,费用由校财务科收取。本人携带一张1寸照片、工作证明/学生证以及财务科出具的收费条到图书馆书库办理。
4、新证补好以后,应及时在电脑中消除原证条形码,并将原证借阅的图书转录到新证上。
三、借书证注销
        教职工、学生办理离校(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离职)等手续时,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遗失、超期罚款,注销借书证功能。